关于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元旦和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发布者:罗科峰发布时间:2016-05-05浏览次数:1074

各单位部门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18号)和学校实际,我校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元旦和第二学期节假日作如下安排:

1. 元旦: 201611日(周五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2. 清明节:44日(周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3. 劳动节:51日(周日)放假,52日(周一)补休。

4. 端午节:69日(周四)至611日放假,612日(周日)补610日(周五)的课程。


学校办公室

2015-12-16